标准化部分政策概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d7040b9f1d0f4980a0e55089a57bf37d.html
摘要: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https://www.samr.gov.cn/bzcxs/zcwj/art/2021/art_227e54e8ee5d40338937dd7ddf39f865.html
摘要:
第七条 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
第十三条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第二十八条 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第二十九条 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准。
第三十条 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 https://www.samr.gov.cn/bzcxs/zcwj/art/2022/art_e7fbf6100ec3419ca1ad1e1bfa6e06c3.html
摘要:
六、促进团体标准化开放合作。鼓励基于团体标准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团体标准组织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推荐有能力的专家成为国际标准注册专家。鼓励团体标准组织建立吸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专家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机制。
七、完善团体标准发展激励政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机制,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将团体标准作为科研项目成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团体标准纳入奖励范围。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中增加团体标准的评分权重。鼓励有关部门建立相关融资增信制度,激励企业通过执行团体标准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8d26688ad0aa422eaa5ebba5dceac908.html
摘要:
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000 项以上,培育先进团体标准300项以上,以标准指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有力。
坚持系统布局。强化新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协同,统筹推进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类型标准研制,全面加强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复审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完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
2.协同推进新产业各类型标准研制。紧跟新产业发展趋势,强化国际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鼓励我国企事业单位联合国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制定国际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 https://www.samr.gov.cn/bzjss/zcfg/art/2023/art_2e69a695fc574a5dbe8904761549ad8d.html
摘要: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标准,可以按本规定采信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一)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
(二)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
(三)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年,实施效果良好。